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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滔博鞋业”销售假阿迪达斯、耐克商品被罚!一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曝光

发表时间:2023-08-05 04:54:2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资料图)

8月4日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

“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漳州丝桐服装有限公司

生产假“耐克”“北面”服装16142件

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


2022年12月6日,漳州市漳浦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现场查获使用商标专用权人为阿迪达斯有限公司商标的服装4184件;使用商标专用权人为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商标的服装9996件;使用商标专用权人为北面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商标的服装1962件,合计16142件,总货值金额高达511.1万元。经上述商标的商标注册人鉴定,上述服装均属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该行为违反《商标法》,因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额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2023年1月10日,漳州市漳浦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霞浦县滔博鞋业经营部

销售假“阿迪达斯”“耐克”

案件被移送公安机关


2023年2月27日,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市场监管局在霞浦县滔博鞋业经营部查获标有阿迪达斯系列商标和耐克商标各类商品1429件,其中标识为阿迪达斯系列商品有鞋子146双、衣服220件,耐克系列商品有鞋子566双、衣服497件,按商品标价计算涉案商品总价值为269726元。经鉴定,涉案商品均为侵权产品。



当事人行为,违反《商标法》规定。因其违法经营额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宁德市霞浦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彭某明、彭某祥

明知故犯销售假冒茶叶

被罚款20万元


2023年3月9日,武夷山市市场监管局在彭某明、彭某祥开设的直播间处查获在售的“岩上”“溪谷留香”“岩霸”等各种注册商标茶叶77泡,货值金额为3697元。经专业人士鉴定,当事人销售的涉案茶叶系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案发后,当事人未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且彭某明经营的武夷山市彭剑茶叶店于2022年11月因销售侵犯“溪谷留香”“曦瓜”注册商标专用权茶叶行为被行政处罚。涉案人均已知晓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却仍故意实施销售侵权茶叶行为,并且本案中的侵权茶叶商标数量更多,当事人主观过错较大。



该行为违反《商标法》。2023年5月8日,武夷山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警告;没收涉案茶叶77泡;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涉案人黄某

仿冒“犇肉”茶叶包装及防伪标贴

被罚款25万元


经查,2022年4月份,当事人黄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短视频平台上找到制作包装的厂家,将真品“犇肉”的茶叶包装邮寄至广东厂家进行一比一仿制包装及防伪标贴,另外在电商平台定制与真品“犇肉”同款的茶叶泡袋。当事人向其朋友吴某以1000元/斤的价格购买8斤茶叶用于制作假冒“犇肉”茶叶产品。涉案茶叶产品及包装物上均标注有“犇肉”“岩茶村”注册商标,经鉴定,当事人销售的涉案茶叶系假冒“犇肉”“岩茶村”注册商标的商品。当事人共制作了假冒“犇肉”茶叶80盒,违法经营额为41920元。



该行为违反《商标法》。2023年7月18日,武夷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涉案27盒“犇肉”茶叶产品、9445个“犇肉”茶叶包材;罚款25万元。



福州科顺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防水卷材

被罚11.21万元


经查,2023年4月7日,当事人在未尽到索证索票义务的情况下,从非正常渠道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进73卷标注“CKS科顺”“APF”注册商标的防水卷材。截止到案发,上述涉案产品均尚未使用,货值金额41550元。经鉴定,上述73卷防水卷材全部为假冒侵权产品。


当事人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2023年5月24日,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73卷侵权防水卷材,罚款11.21万元。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张文章

编辑/裴莹

监制/何永鹏 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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